一、电销卡费用承担主体
电销卡费用通常由用户(企业)直接支付给虚拟运营商,包括套餐费、通话时长包等基础通信成本。虚拟运营商通过租赁基础运营商网络资源,将服务以定制化套餐形式销售给企业用户。
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将电销卡费用纳入运营成本核算。根据《民法典》相关原则,因履行工作职责产生的通信费用应由企业承担。
二、虚拟运营商的成本结构
虚拟运营商在费用分担中主要承担以下成本:
- 网络租赁费:向三大基础运营商支付的网络使用费
- 技术维护费:防封号系统、白名单机制等专项支出
- 客户服务费:包含售前咨询与售后支持成本
三、企业与用户支付政策差异
不同规模企业的费用承担方式存在显著差异:
- 大型企业:通常集中采购电销卡并全额承担费用
- 中小微企业:可能采用费用分摊机制,部分成本转嫁给电销人员
- 个体户:普遍由使用者自行承担通信成本
四、典型争议与案例分析
2024年某电销团队诉讼案显示:当企业未明确约定费用承担方式时,法院判决参照《公司法》第十三条,认定企业应承担主要通信费用。该案例确立了电销卡费用默认由企业支付的原则。
电销卡费用在法律层面应由企业承担,但实际支付流向为使用者向虚拟运营商购买服务。虚拟运营商通过套餐定价覆盖运营成本,形成「企业采购-虚商服务-用户使用」的三角责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