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隐性消费与费用陷阱
- 最低消费限制:用户需承诺每月固定消费额度,实际使用未达标准仍需按约定金额缴费;
- 捆绑费用叠加:部分合同将宽带、副卡等业务强制捆绑,套餐到期后自动续费且未显著提示;
- 资费调整机制不透明:运营商保留单方面调整资费的权利,用户往往处于被动接受地位。
二、合同解除与违约金风险
合约期内用户权益受到多重限制:
- 提前终止合约需支付高额违约金,部分条款约定违约金为预存话费全额;
- 号码使用权受限,停机或欠费可能导致合约终止且号码被强制回收;
- 部分合同规定运营商可因”技术升级”等模糊理由单方面终止服务。
三、用户权益限制条款
格式条款中存在明显权利义务失衡现象:
- 免除运营商网络故障责任,如技术问题导致服务中断时拒绝赔偿;
- 强制绑定运营商应用,预装软件无法卸载且消耗用户资源;
- 限制用户选择权,合约期满后仅允许选择指定资费方案。
四、设备与服务质量争议
设备使用条款暗藏隐患:
- 光猫等终端设备强制回收条款,遗失需承担设备原价赔偿;
- 合约机质量争议处理机制缺失,维修期间仍需正常缴费;
- 网络服务质量标准未量化,故障响应时间无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