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分次收取的争议现状
多名用户投诉在广电流量卡销户过程中,需多次支付违约金且未提前告知。例如,有用户在支付完第一笔50元违约金后,系统才显示需再缴纳第二笔费用;另一案例显示,销户时先扣除10元违约金,后续又要求补缴29元。此类操作被质疑为“隐藏式收费”,且广电未在合约条款中明确分次扣费规则。
分次收取背后的合约条款逻辑
广电官方解释称,违约金分次收取与用户套餐的“合约期”绑定相关。例如,合约期分为“首充返费期”和“基础服务期”,不同阶段提前解约需分别计算违约金。但问题在于:
- 合约条款未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分次扣费规则;
- 违约金计算标准不透明,存在同一套餐不同用户扣费金额差异;
- 部分客服在办卡时承诺“随时销户”,但未说明附加条件。
用户维权难点与法律争议
用户维权时面临多重障碍:广电营业厅常以“系统自动计算”推诿,部分工作人员甚至否认违约责任的界定。法律层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运营商需对格式条款中的违约金规则履行明确告知义务,而广电的“分次收取”模式可能构成对知情权的侵害。涉诈停机等强制措施未提供有效证据链,进一步加剧矛盾。
如何避免违约金陷阱
建议用户采取以下措施:
- 办理时要求书面确认合约期及违约金计算方式;
- 保留客服承诺“无违约金销户”的录音或聊天记录;
- 通过国家信访局或12315投诉平台发起集体维权;
- 使用广电APP销户前,多次截屏验证扣费明细。
广电流量卡违约金分次收取的争议,暴露出通信行业合约条款透明度和服务告知机制的缺陷。运营商需依据《电信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告知义务,而监管部门应建立违约金收费标准公示制度,避免“支付一笔再见一笔”的消费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