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营商类型定义解析
根据我国电信行业分类标准,基础电信运营商需具备自建核心网络基础设施的能力,包括基站、传输网络和数据中心等核心资产。虚拟运营商则通过租赁基础运营商网络资源开展业务,不具备独立网络建设资质。
二、虚拟运营商核心特征
典型的虚拟运营商运营模式包含三大特征:
- 完全依赖基础运营商网络资源
- 采用转售业务模式
- 不具备频谱资源所有权
三、广电卡技术架构分析
中国广电采用混合组网模式:
- 基站资源与中国移动共建共享
- 自建700MHz 5G核心骨干网
- 独立运营192号段资源
运营商 | 网络资产 | 频谱资源 |
---|---|---|
中国移动 | 完全自有 | 自主分配 |
中国广电 | 部分自有 | 700MHz专有 |
虚拟运营商 | 完全租赁 | 无所有权 |
四、市场定位对比
从业务资质来看,中国广电持有5G商用牌照,拥有192专属号段和700MHz黄金频段使用权,这些都属于基础运营商的核心资质。但在网络覆盖方面仍需要与中国移动开展基站共建共享,这种混合运营模式在通信领域尚属首例。
中国广电具有基础运营商与虚拟运营商的双重属性:既拥有核心网络资产和频谱资源,又在局部领域采用虚拟运营模式。根据工信部2024年发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其被正式归类为第四大基础电信运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