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与退费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但未履行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回预付款。针对山东广电宽带未安装的情况,用户可依据该条款主张退费权利,且无需承担额外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进一步明确,因服务未实际履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当事人可解除合同。若山东广电因技术限制或施工延误等原因未能完成安装,用户可依法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申请全额退费。
二、退费申请操作流程
建议按以下步骤办理退费手续:
- 协商沟通:致电山东广电客服(如96123)说明未安装情况,要求启动退费流程;
- 提交材料:携带身份证原件、缴费凭证至营业厅填写《服务终止申请表》;
- 设备返还:若已领取光猫等设备,需完整退回以避免折旧扣费;
- 退款处理:审核通过后,款项一般在7-15个工作日原路退回。
三、注意事项与争议解决
申请过程中需注意:
- 保留缴费记录、沟通录音等证据材料;
- 警惕“设备折旧费”“手续费”等不合理扣费项目;
- 套餐优惠部分可能不予退还(如“预存返现”活动)。
若协商未果,可依次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 向山东省通信管理局(0531-12300)投诉;
- 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交举报;
-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山东广电宽带用户在未完成安装的情况下,依法享有退费请求权。建议优先通过官方渠道协商解决,同时注意留存证据材料。若遭遇推诿或扣费争议,可借助行政监管与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