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与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但未履约的,应当退回预付款。山东省内广电宽带用户已缴费却未完成安装的情况,可直接援引该条款主张退款权利。若双方已签订服务协议,还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协商解除合同。
二、具体退款流程说明
山东广电宽带用户可通过以下步骤申请退款:
- 拨打96766客服热线登记退费诉求
- 携带身份证件至当地营业厅办理书面申请
- 提交缴费凭证与未安装证明(如短信记录)
- 等待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特殊情况下可通过「山东有线」APP提交电子申请,但需补充邮寄纸质材料。
三、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
办理退款时需特别注意:
- 享受「预存返现」优惠的,仅退还实际支付金额
- 申请超过30日未安装的,可主张利息补偿
- 套餐包含赠品的需完整退还设备
若遇营业厅推诿,可向山东省通信管理局(0531-12300)或消协投诉。
四、结论与建议
山东广电宽带用户完全具备法律依据申请未安装服务的预付款退还。建议优先通过官方渠道协商,同步保存通话录音、业务受理单等证据。涉及大额款项(5000元以上)建议通过「山东移动微法院」在线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