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命名规范
数据库命名需采用小写字母、数字和下划线组合,确保简洁明确且不包含保留字。所有对象名称应避免使用复数形式,例如表名使用单数名词(如user
而非users
)。禁止使用SQL关键字(如name
、time
)作为字段或表名,避免引发语法冲突。
二、命名格式与字符限制
建议使用下划线分隔多单词名称(如order_detail
),且总长度不超过30个字符。字段命名需体现业务含义,布尔类型字段建议以is_
开头(如is_active
)。对于特殊对象,临时表需添加tmp_
前缀,备份表使用bak_
前缀并附加日期后缀。
三、分层与业务关联
数据分层命名需与业务逻辑对应,例如ODS层存储原始数据,DW层按明细(DWD)、中间(DWM)、汇总(DWS)划分。表名建议采用「业务模块_功能」格式(如finance_report
),便于跨团队协作和维护。
四、索引命名规则
索引命名需明确类型标识:普通索引以idx_
开头(如idx_user_id
),唯一索引使用uniq_
前缀,主键索引则命名为pk_字段名
。该规则可提升索引管理的可读性和维护效率。
五、备份与临时表规范
临时表需统一添加tmp_
前缀并包含日期标识(如tmp_log_20240309
),备份表命名需包含bak_
和操作时间戳。此类命名规则可有效区分生产数据与临时数据,降低误操作风险。
主机屋数据库命名需遵循简洁性、可读性和规范性原则,通过分层设计和标准化格式提升协作效率。统一的小写命名、规避保留字、合理长度限制及索引标识规则是保障系统稳定性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