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动续约条款
部分电信运营商在合约中设置默认自动续约条款,用户未明确终止即视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常见表现形式包括:
- 合约到期前未收到续约通知即自动延长服务期限
- 续约后套餐资费可能高于原合同标准
- 自动续约周期多设置为24个月起
二、套餐升级诱导
运营商常以”服务升级”名义推荐高价套餐,却隐瞒更优惠的新套餐选项:
- 通过赠品、设备捆绑等话术诱导用户升级
- 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用户长期使用高价旧套餐
- 升级后套餐存在隐性消费项目(如分月领取的优惠券)
三、违约金陷阱
续约合同常包含严苛的违约条款,用户提前解约需承担高额费用:
- 绑定第三方信用平台设置违约金
- 设备丢失需全额赔偿否则无法注销
- 合约期内禁止资费降档
四、设备绑定条款
赠送设备暗藏附加义务,常见风险包括:
- 光猫、路由器等设备需完整归还
- 设备质量缺陷导致的网络问题由用户担责
- 赠品绑定最低消费年限
五、资费调整限制
运营商通过技术手段限制用户权益:
- 套餐流量月底强制清零
- 禁止转入低价历史套餐
- 资费调整需重新签订长期合约
消费者在续约时应要求书面合同,特别注意自动续期、违约金计算、设备归还等条款。建议通过工信部12300平台投诉侵权行为,保留通话录音、业务受理单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