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流量的诱导性宣传
电信运营商常以“首月免费”“零元试用”吸引消费者,但实际存在多重限制条件。例如有用户办理“首月免费”流量卡后,因当月注销被扣除18元费用,运营商解释称“注销即视为使用整月”,但办理时未在显著位置说明该条款。更有案例显示,消费者通过电话办理免费流量包时,被诱导快速回复验证码绑定套餐,事后发现失去携号转网权利且需支付高额违约金。
合约期与违约金的暗箱操作
部分流量套餐通过以下方式设置隐性合约:
- 宣传页面仅用极小字体标注“需连续使用6个月”
- 违约金计算方式不透明,例如某29元流量包提前解约需支付已用月数×29元
- 合约到期后注销仍被收取整月费用,逻辑上形成“次日注销即违约”的陷阱
自动续费与隐藏费用
运营商通过技术手段优先使用收费流量包,即便用户原有套餐流量未耗尽。有消费者购买“10GB+10GB”流量包后,发现赠送流量次月到账且自动续费半年,中途退订需赔付116元。39%的投诉案例涉及套餐升级时未明确告知限速规则,超出流量后自动切换高价计费模式。
注销服务的逻辑悖论
宽带注销时存在双重标准:合约期内注销需支付违约金,合约到期后次月注销仍被收取整月费用。成都某用户注销宽带时,被要求支付未书面约定的“流量包违约金”,运营商擅自添加“不得拆机”条款却拒绝提供协议文本。此类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
消费者应对建议
- 办理前要求书面确认合约期限与违约金标准
- 通过录屏保存宣传页面证据
- 优先选择无合约期套餐
- 投诉渠道:工信部申诉网站或12315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