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话投诉操作流程
烟台地区拨打12365投诉电话时,需在号码前添加区号0535。具体流程如下:
- 使用手机或座机拨打0535-12365,系统自动接入烟台市质监投诉举报中心
- 根据语音提示选择投诉类别(产品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
- 向工作人员陈述以下信息:
- 被投诉方全称、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 具体投诉事由及违法事实
- 个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投诉诉求
二、在线投诉操作方式
烟台市12365支持多渠道电子化投诉:
- 访问山东省质监局官网,进入12365在线服务平台
- 选择「质量投诉」分类,填写电子投诉单
- 上传购物凭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 获取系统生成的14位投诉编码用于进度查询
三、投诉材料准备规范
有效投诉需包含以下证明材料:
- 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书(含诉求事项)
- 商品购买凭证或服务合同原件扫描件
- 产品缺陷的影像证据或检测报告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
四、处理流程与时间节点
烟台12365投诉处理分为三个阶段:
- 初审受理(1个工作日)
- 证据核查(7-15个工作日)
- 调解执行(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重大疑难案件经批准可延长30日,并通过短信通知进展状态。
烟台市民通过12365进行质量监督投诉时,建议优先选择电话渠道快速立案,线上渠道补充提交电子证据。涉及计量器具、特种设备等专业领域投诉时,需提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报告。投诉受理后可通过0535-12365转3号键查询处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