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分类编码基础规则
根据税收编码体系要求,商品和服务按以下大类划分:
- 货物类:包含实体商品交易,编码以1开头
- 劳务类:加工、修理等人工服务,编码以2开头
- 服务类:涵盖通信、金融等现代服务,编码以3开头
流量卡作为实体卡片,应通过货物分类匹配编码,而流量套餐服务需按电信服务处理。
二、流量卡税目归属解析
销售实体流量卡适用以下税收属性:
- 税收分类编码:109051305
- 税收分类名称:安全智能卡类设备
- 开票名称规范:*信息安全产品*手机流量卡
该分类属于货物类目,需按13%税率申报增值税。若包含通信服务套餐,需拆分货物与服务收入分别计税。
三、信息安全产品开票要点
正确开具发票需注意以下要素:
- 必须标注“*信息安全产品*”前缀
- 填写完整的19位税收分类编码
- 货物规格需注明“4G/5G流量卡”等具体参数
特殊情况下需通过电子发票平台手动赋码,选择“安全智能卡类设备”子目录后补充商品简码。
四、电子发票操作流程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操作步骤:
-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开票信息维护】模块
- 在项目信息维护界面触发自动赋码或手动选择编码
- 保存已赋码的商品条目至开票模板库
系统支持关键词检索智能匹配,输入“流量卡”可快速定位109051305编码。
流量卡开票需严格区分实体卡片与通信服务,正确使用货物类编码109051305可避免税务风险。建议企业定期更新税收编码库,并通过电子发票平台验证赋码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