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资格与流程
广电游泳卡转让需由持卡人与受让人共同办理,具体流程包括:
- 双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需双方到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
- 填写《广电游泳卡过户申请表》并签署书面转让协议;
- 提交至指定广电营业厅审核,缴纳过户手续费(具体金额以营业厅公示为准)。
二、法律手续与合同要求
转让协议应包含以下核心条款:
- 明确游泳卡有效期、剩余次数及使用场馆范围;
- 注明原持卡人无债务纠纷及服务冻结记录;
- 约定商家政策变更时的处理方式(如延期规则)。
需特别注意:若原卡为租赁性质或涉及加盟品牌,需取得场地出租方书面同意。
三、风险提示与规避方法
交易双方应共同核实以下信息:
- 通过官方渠道验证游泳卡真伪及有效状态;
- 保留原始购卡凭证及转让协议至少两年;
- 确认商家允许转让且无附加限制条款。
四、常见问题解答
Q:亲属间转让是否需要相同流程?
A:直系亲属转让仍需履行官方过户手续,但可免除手续费(需提供户口本等关系证明)。
Q:转让后商家拒绝提供服务怎么办?
A:可凭转让协议向消保委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合同权益。
游泳卡转让涉及法律效力与服务延续性,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办理手续,并完整保存交易凭证。对于特殊情况的处理(如持卡人身故),需提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