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货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消费者通过电子渠道购买的购物卡,在未使用且符合退货条件的情况下,有权自购买之日起七日内申请无理由退货。若因商品质量问题或服务未兑现,可随时主张退款权利。
二、退款申请步骤
国广电子购物卡退款分为线上与线下两种方式:
- 线上流程:登录中国广电官方网站或APP,提交退卡申请并上传支付凭证,等待3-5个工作日审核。
- 线下流程: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购物卡至营业厅,填写纸质申请表,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后退款。
若涉及异地办理(如卡归属地与现所在地不同),需通过客服转接处理。
三、注意事项与时效
为确保退款顺利,需注意以下要点:
- 保留支付记录、卡号及客服沟通证据,避免信息缺失导致延误;
- 退款到账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跨境交易可能延长至15日;
- 警惕非官方号码联系退款,建议通过备用设备操作敏感步骤。
四、特殊情形处理
对于已激活或过期的购物卡:
情形 | 解决方案 |
---|---|
卡片已过期 | 提交书面申请并邮寄至指定地址,余额退回原账户 |
余额不足10元 | 需补足差额或申请转移至新卡 |
消费者行使退货权利时,应严格遵循官方流程,及时保留凭证。遇争议可拨打12315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