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处理流程
- 收集证据:保留扣费记录、通话录音、短信通知等材料;
- 联系服务商:通过客服电话(如96956)或线下营业厅要求关闭服务并退款;
- 行政投诉: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12317热线)或广州市消委会(020-12315)提交书面投诉;
- 司法途径: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三倍赔偿。
二、赔偿标准与法律依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未经同意开通服务构成欺诈的,需按以下标准赔偿:
- 赔偿金额为服务费用的三倍;
- 若三倍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赔付。
例如:被擅自扣费200元,可主张600元赔偿;若仅扣费100元,则按500元赔付。
三、维权注意事项
为避免维权受阻,需注意:
- 要求广电提供开通服务的书面授权证明,否则可视为违规操作;
- 警惕“免费升级”等营销话术,要求客服书面确认服务内容;
- 通过银行渠道申请争议款项冻结,防止继续扣费。
消费者遭遇擅自开通服务时,应主动留存证据、多渠道投诉并行,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主张权益。监管部门需加强对广电运营商服务开通流程的合规性审查,减少此类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