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断与升级要求的关联性
自2024年以来,广东广电网络用户频繁遭遇非正常断网,维修人员上门后常以“线路老化”为由拒绝修复,转而引导用户付费升级光纤套餐。有用户反映,断网期间广电未提前告知升级计划,且维修人员明确表示“不升级就别用广电”,形成事实上的服务胁迫。这种以断网倒逼消费升级的模式,涉嫌将基础服务与增值业务进行捆绑销售。
典型投诉案例显示:
- 东莞用户遭遇光纤改造前断网72小时,原线路修复时间被无限期搁置
- 广州用户报障后获“电缆受损”回复,但强制要求升级无关的机顶盒设备
合同履约与单方违约争议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运营商有持续提供约定服务的义务。但广东广电存在双重违约行为:
- 服务期内擅自中断基础网络服务
- 合同到期后未经确认自动续费扣款
2025年某用户投诉显示,广电在未开通短信确认的情况下,通过解锁童锁功能实施隐性扣费,6个月内产生额外费用614元。该事件暴露运营商在合同变更环节存在程序缺陷。
消费者维权困境与行业对比
对比三大运营商的维修政策,广东广电存在显著差异:
运营商 | 保修期外维修 | 设备升级政策 |
---|---|---|
中国移动 | 使用超6个月免费 | 可选付费升级 |
中国联通 | 有条件免费 | 充值享优惠 |
广东广电 | 要求强制升级 | 捆绑光纤套餐 |
维权记录显示,用户主张“免费平移服务”的诉求常被客服以“内部政策”为由拒绝,而消协介入后多数仅达成部分退费。这种维权成本与收益的失衡,客观上助长了企业的强制消费行为。
广东广电通过技术性断网、拖延维修、捆绑销售等方式,已构成事实上的变相强制消费。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的自主选择权,且不符合《电信条例》第二十八条关于电信服务中断修复的时限要求。建议监管部门对光纤改造期间的用户补偿机制进行专项审查,并建立运营商服务中断的第三方鉴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