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卡“靓号”争议主要涉及运营商单方面将用户原有号码升级为“靓号”并设置额外消费限制的行为。以下是具体问题及争议焦点:
一、问题表现
1. 单方面升级
用户原有普通号码在未收到通知的情况下,被运营商以“系统升级”为由自动划定为“靓号”。例如德阳彭女士的133×××××611手机号和西昌王先生的座机0834-38××366均因号码尾数重复被单方面归类为“靓号”。
2. 过户限制
被认定为“靓号”后,用户需签订长期协议才能过户。如云南郭先生的尾号“9999”号码过户时被要求预存2万元话费并承诺每月最低消费800元,且10年内不得携号转网。
3. 高额附加消费
部分用户因号码尾数含重复数字(如“8”或“6”)被要求额外缴纳每月最低消费,费用从39元至数百元不等,且合约期限长达10年甚至更久。
二、争议焦点
1. 规则不透明
运营商未在用户初始办理业务时明确告知号码可能被划定为“靓号”,也未在后续服务中尽到充分通知义务。如西昌王先生的座机在2012年已被定为“1级靓号”,但直至2021年过户时才被告知。
2. 合同效力争议
运营商以“系统自动升级”为由变更合同内容,涉嫌违反《合同法》中“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规定。用户质疑此类单方面调整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3. 变相收费嫌疑
虽然工信部明令禁止收取“选号费”,但运营商通过“预存话费+最低消费”模式间接实现“靓号”溢价。例如北京联通曾要求用户承诺高额月消费并预存不可退还的话费,被指规避监管。
三、现状与应对
截至2025年3月,此类纠纷仍频发。用户若遭遇类似问题,可尝试与运营商协商解除协议,或向工信部投诉维权。法律界认为,运营商单方面变更合同的行为可能因缺乏用户明确同意而被判定无效。